离婚协议公证处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吗?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处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
- 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存折等。
- 离婚协议文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公证员留存,另外两份交当事人。
- 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小编总结:离婚协议公证处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离婚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等,如果您需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可以咨询当地的公证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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