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普法百科> 正文内容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都存在哪些误区

合飞律师5个月前 (03-16)普法百科6

1、二年即可自行离婚

无奈这是很多朋友以讹传讹形成错误认识的问题。这种认识没有法律根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或到,此外没有其他途径。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认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

2、先提出离婚会吃亏

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先起诉不等于一定能判离,更不等于原告必须在方面做出让步,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3、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自由和离婚自由,是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而非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纠纷。因此,法院对不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虽然依法慎重审理,但一般不会主动征求当事人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更不会以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决定最后的结果。

4、只要没判离,就有权接妻子回家

在离婚诉讼中,有的男方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还没判决离婚,自己作为丈夫就有权把妻子接回家。应当说这种试图重归于好的想法是积极的,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丈夫必须经过妻子的同意才能接其回家。如果强行“抢”妻子回家,不仅难以使妻子回心转意,双方难以重归于好,而且同时构成了妨害诉讼的违法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如果强行接回家并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还有可能构成。因为此时,妻子已经诉诸法律行动,此时不能认定是履行夫妻义务,而是违背妇女意志的性犯罪行为。

5、判离就可以和子女一刀两断

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自己就不需再向子女尽义务,就是和子女断绝关系了。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还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如出现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学等新的情况,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育费。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伤残等无力继续抚养,或有虐待子女等行为,另一方还有权主张变更子女归自己抚养。拒绝按法律文书抚养子女的一方会被法院处以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能构成。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6、既然离婚,见面礼就应该返还

有些地方有结婚前男方送给女方见面礼的风俗习惯,离婚后,有些男方当事人就认为送见面礼的目的在于和女方结婚,既然很快又离婚,见面礼就失去实际意义而理应返还给男方。法院在审理时,对女方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如果双方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男方生活困难,会判决女方酌情返还给男方财产。法院对女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则按赠与处理。而法律规定赠与一经成立,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因此离婚案件的见面礼一般都是不会返还的。

7、假离婚可逃避债务

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夫妻自作聪明地商量办理假,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但这在法律上却行不通。如果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责令或强制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

8、骚扰前妻不犯法

有些男方当事人与妻子离婚后,还经常找借口干扰前妻的正常生活。他们认为对方曾经是自己的妻子,闹点纠纷不算啥,没有违法。实际上,夫妻双方一旦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就恢复了自由,相互间不再具有忠诚、、等义务,财产也重新作了分配。离婚后,男方侵犯其前妻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当然会构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9、有就可离婚

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证明有婚外情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有的婚姻当事人请一些所谓的私人侦探去调查对方的婚外情,往往事与愿违。

10、产权登记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房屋登记是谁的名字在离婚时就会判给谁。事实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那方的名义登记,如无特殊约定,都会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11、财产转移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登记等,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而少分财产。因此转移财产必须慎重,手段应当“高明”。

12、青春损失赔偿误区

有的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损害赔偿只有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

13、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

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14、小孩抚养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判决离婚后,小孩由另一方直接抚养,自己就没有任何义务了。实际上离婚解除的是婚姻关系,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无法解除,双方还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监护抚养继承等。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仍应当承担。

15、离婚了就别来找我

婚姻当事人在法庭上对簿公堂后,往往会有一种报复心理,一方在取得小孩后,常常拒绝对方对小孩的探望,避免与对方见面。这就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判决支持。

16、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就不能主张权利了

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合飞律师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411622.html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都存在哪些误区的相关文章

子女抚养费纠纷中都存在哪些误区

子女抚养费纠纷中都存在哪些误区误区一:的数额经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 法官说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审判实践,当子女有正当理由请求父母增加费时,比如原定的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死亡的序处理(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死亡 裁定变更当事人)

笔者和同事这两天讨论了一个话题:如果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案件该如何继续处理?虽然笔者还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但实际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针对这个问题,笔者做了一研究,分享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中止: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诉讼...

对于酒驾很多人都存在哪些误区

对于酒驾很多人都存在哪些误区误区一:酒后虽开车但仅是有所移动即迅速停下,不应认定犯罪 对于这种情形,一般人可能会认为司机既然车启动时的瞬间有所醒悟,并采取措施立即停车避免危害驾驶安全,属于典型的犯罪止,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上,案件有所不同,只要饮酒后驾车,不论车辆行驶距长短,...

离婚时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这是很多人在离婚过程中都会遇到的问题。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诉讼中,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措施。

离婚时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这是很多人在离婚过程中都会遇到的问题。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诉讼中,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措施。

一、离婚时财产保全的含义在离婚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措施。二、离婚时财产保全的措施离婚时财产保全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查封:法院可以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限制其处分财产。2、扣押:法院可以对被告的财产...

离婚诉讼存在哪些误区

主要有以下十种情况: 一、认为先提出离婚会吃亏.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时会吃亏.这种想法并无法律依据.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这种解常常导致双方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长期处于冷战当,很多感情...

离婚是先分割财产还是先办离婚证吗?这是很多夫妻在离婚过程中都会遇到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

离婚是先分割财产还是先办离婚证吗?这是很多夫妻在离婚过程中都会遇到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

一、先分割财产还是先办离婚证?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财产和办理离婚证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先分割财产后办理离婚证,或者先办理离婚证后分割财产,具体的操作方式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来决定。二、解决方案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选择先分割财产后办理离婚证,这样做的...

离婚诉讼过程中的技巧

  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一)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

离婚诉讼过程中抚养费怎么办

当今社会,已不再是罕见的现象。而当决定分道扬镳时,孩子的问题往往成为焦点,其的处理更是备受关注。今天,就让我们深入探讨一下过程中抚养费怎么办这个重要的话题。 一、离婚诉讼过程中抚养费怎么办在离婚诉讼中,抚养费的确定通常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子女的实际需求是关键。这包括孩子的生活费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