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那么如何证明双方已分居两年
夫妻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那么如何证明双方已分居两年
关于分居的证明,法庭只能接受派出所及居委会的证明,但这两个机构一般也不会出具类似证明。有人的做法是把,且要找上述两机构开出证明,或直接起诉,败诉的话,半年后再起诉,一般不论是否分居,法庭都会判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分居2年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依据,也是,法官判决离婚会考虑的因素,而并不是说你分居满了2年就可以自动离婚,要不通过,到婚姻登记处办理;要不就起诉,通过判决。
另外,对待婚姻一定要慎重,的目的可不是为了离婚啊!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呢?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是指夫妻感情破裂已达到了真实的、完全的、长久的无可挽回的程度。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以破裂,应当从婚姻基储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同时列举了几种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有配偶者与他人的;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四款中还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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