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调解吗
一、起诉离婚需要调解吗
起诉离婚需要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法定程序。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在开庭审理前先进行调解。调解由法院主持,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化解矛盾。如果双方经调解后达成一致意见,例如就、等问题达成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婚姻关系解除。
若调解不成,法院才会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这种调解制度的目的在于尽可能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避免不必要的离婚,同时也给双方一个协商解决问题、和平分手的机会,减少矛盾冲突的激化。
二、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 。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明确诉讼请求,例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还要陈述事实和理由。
2. 明。原告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自身身份。
3. 婚姻关系证明。一般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
4. 证据材料。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需提供己方有利于孩子的证据,如收入稳定、居住环境良好等相关证明;对于财产分割,要提供的相关证据,像、车辆、银行存款明细等;如果存在、等过错情形,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三、离婚单方面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 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同时明确诉讼请求,例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并阐述事实和理由。
2. 准备证据材料。例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证据、家庭暴力证据、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的证据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准备己方有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有关财产分割的证据,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的证明材料。
3.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 法院受理案件后,按要求缴纳。之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包括送达起诉状副本、安排开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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