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情起诉离婚怎么判
一、绝情怎么判
对离婚案子,法院可不是看谁先甩脸子,就判谁赢。
按照咱们全国人大刚颁布实施不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庭得全面衡量各种情况来做出裁决。
法庭会细致地查看每对夫妇的情感状况是不是真的没救了,还有没有挽回余地。
法庭也会斟酌这对夫妻之间有无进行真诚、深入的沟通过程,以及是否出现过法定的能让人离婚的情形,比如、再次组建家庭、长期两地等等。
假如法庭觉得夫妻关系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而且双方也无法达成和解,那好了,法庭就应该依照法律程序办理正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儿女怎么判
离婚诉讼时,孩子归谁养,法官会根据以下几点来判断:
1.孩子过得好不好:法官首先会看孩子的生活是否安定,跟爸妈感情怎么样,身体心理健康否。
重要。
2.爸妈能不能照顾好:法官会看看爸妈的经济实力、健康状况、有没有足够的时间陪孩子。
这也很关键。
3.孩子自己想不想:如果孩子已经长大了,法官可能会听听他/她的想法,尽量尊重他/她的决定。
4.爸妈的为人如何:法官会关注爸妈的行为和背景,比如有没有打骂孩子或者忽视孩子。
5.家里环境怎么样:法官还会考虑孩子以后要过怎样的生活,哪个家庭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
6.兄弟姐妹怎么办:如果不止一个孩子,法官可能会考虑不让他们分开,尽量让他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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