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一般会怎么判
一、一般会怎么判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涉嫌的罪犯,其量刑通常为五年以下、或者;但若纠集他人屡次实施下述四种寻衅滋事行为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者,则将被处以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可能被征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即
(1)肆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
(3)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且情节严重者;以及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具有其中一种情形的一般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二、寻衅滋事是怎么判定的
在诠释和理解寻衅滋事罪时,必须全面把握其各个构成要素。
首先,此罪行所侵犯的关键性客体,乃是我们社会中至关重要的公共秩序。
在客观实质方面,寻衅滋事罪可具体体现为以下四类行为之一:随意地殴打他人,且情节极其恶劣的;追逐、阻挠、辱骂乃至恐吓他人,情节同样恶劣的;强行夺取或任意破坏、侵占公私财产,情节较重的;以及在公众场合挑起纷争,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再者,本罪的犯罪主体通常为一般公民。
最后,从主观心理角度来看,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其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特定的个人,也可以是无辜的物品。
如果行为人因为日常生活中的偶发性矛盾纠纷而借机生事,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所规定的行为,那么这种情况应被视为“寻衅滋事”,除非矛盾的产生是由于受害人故意挑起或是受害人对于矛盾的激化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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