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虐待女儿,女儿就可以和他断绝关系吗
一、父亲虐待女儿,女儿就可以和他断绝关系吗
1.针对父亲出现家暴行为,这是法律所不容许的,然而,我们不能仅仅因为这个原因就与父亲断绝所有联系。
若父亲确有实施的行为,作为子女理当立即采取行动进行报警处理,促使施暴者承受相应的法律惩罚。
2.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因此而选择断绝与父亲之间的亲情关系。
在法律层面上来说,家暴通常被定义为家庭内产生的各种形式的暴力行为。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父母对于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同样地,子女也应对父母承担起尊敬和赡养的义务。
尽管如此,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未设定断绝亲属关系的程序,同时也不认可任何类似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无法通过任何方式来切断与父亲之间的亲子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厅滑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扮伏腊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构成的客体要件
虐待罪所侵害的唯一客体对象只能为与行为人共同生活在同一家庭环境中的家庭成员。
此种犯罪通常表现为频繁地采用殴打、监禁、束缚、饥寒交迫、罔顾被害人身体健康状况而拒绝给予必要的医疗救助以及强迫其进行过度的体力劳动等手段,对这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施加身心上的严重摧残和折磨。
只有当情节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时,才会构成虐待罪这一犯罪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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