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自愿打胎后,不能生育,去告男方,法院会受理吗
一、女方自愿打胎后,不能,去告男方,法院会受理吗
女方受孕系双方自愿行为所致,且男性并无直接过失引发女方流产致不孕,故女方欲向男方索赔医疗费用、营养补贴、误工损失及损害补偿之诉请,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和死亡。
二、女方因为打胎男方要求退彩礼,女方需要先起诉
在民事纷争处理过程中,对于彩礼的返还问题并不总是必须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裁决和解决的。
有下列几种情况便要求返还彩礼:首要的便是双方未曾正式步入婚姻殿堂,完成予以法律认可的程序;其次,就是尽管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了,但是由于无法顺利融入家庭,实际共处并未达到初衷;再者,男方在订婚约之前向女方提供大量贵重彩礼,以致于婚后日常生活上遇到严重困扰。
可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根据第三个原则来看待这个问题,即便是因为其他因素走向离婚之路,只要双方从未正式缔结过婚姻关系,那么就不应该将其视为离婚的必要前提条件。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