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受伤该怎么来要求赔偿
一、小孩在学校受伤该怎么来要求赔偿
对于八岁以下的儿童在校园内遭受伤害,学校需负起侵权责任;若学校能充分举证其已尽到必要的教育和管理职责,那么将不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而对于八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校园内遭受伤害,如果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能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当孩子在校园内遭受第三方人身损害时,应由该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但若学校在此过程中未能尽到管理职责,则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在承担补充责任之后,可依法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学生下课自己摔伤学校有责任吗
依据相关的明确规定,当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校方依法应负起相应的赔偿义务。
此项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便是校方必须证明自身已切实履行了管理和教育职责。
若该事故系由校外第三者所致,且校方已充分履行了管理职责,则校方可免除赔偿责任。
对于成年大学生在校园内遭受的伤害,若非因校方人员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所引发,则责任应由学生自行承担。
具体而言,如学生在课间活动期间因校方设施或人员安全问题而发生意外伤害,例如学校楼梯湿滑或存在障碍物等,则校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反之,若学生因自身疏忽大意或其他原因导致意外伤害,例如在奔跑过程中自行跌倒或碰撞他人所致,则校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若该事故系由第三者侵权行为所引发,例如其他学生在嬉戏打闹时无意撞击到受伤学生,则该侵权学生及其法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校方能举证证明自身已尽到管理职责,例如在事故发生时已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或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则校方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后,校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事故系由校方原因或设施安全问题所引发,校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反之,若事故系由学生自身或其他第三者原因所引发,校方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