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可以反诉吗
一、诉讼可以反诉吗
在现代诉讼法体系下,所谓反诉,是指在已经启动的民事诉讼程序之中,为了对原告诉求进行反击抗辩,被告作为本诉的加盟主体,将原告作为反诉的对应主体,向原先受理该案的司法机关提出的,且与本诉相互关联的反向诉讼请求。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离婚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制,然而,法律并未明文禁止在婚姻案件中运用民事诉讼的反诉机制。
从理论层面来看,离婚诉讼的被告仍有可能通过反诉策略来捍卫自身权益,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鲜少有人会选择直接提起反诉以主张其离婚诉讼请求。
以请求之诉为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此时,被申请赔偿的一方可提出反请求,但法院应依照诉讼请求的合并方式予以处理,而非视为反诉。
换言之,离婚诉讼中的被告应直接提交答辩状,而非提起反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二、是吗
在提出离婚诉讼过程中,未取得书的情况下,经由法院判定离婚后出具的生效离婚判决书,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证书。
在离婚判决书正式生效后,当事人便无需另行办理离婚证。
因为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具备从法律层面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这意味着自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男女双方就已经依法结束了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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