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诉前调解的公司可以走简易注销程序吗
一、有诉前调解的可以走简易注销程序吗
涉及法律纠纷的公司,通常无法顺利地完成注销流程。
因为只有在公司依照相关进行全权清偿之后,才有资格向机构提交注销登记申请表。
在这期间,由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影响,其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尚未明晰,且此时公司的清算组织也难以精确认定公司实际拥有的资产以及所负担的债权债务状况,因此,现阶段并不适宜进行注销操作。
关于所需履行的具体程序如下:首先,组建清算小组,拟定详细的清算计划并上报审批;
利用清算所得的财产来支付各类税费、债务等费用;再次,编制清算报告并提交给股东会议、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进行审核确认;最后,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注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八十、一百八十三、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插销等情况的,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如何注销公司股东身份
撤销公司股东资格,可参照以下步骤:首先,股东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出售股价;若双方协商无果,可在指定时间内诉诸司法机关,接受裁决;其次,经股东大会决议,可将未如实出资、抽逃资金及已全权转让的股东名单从股东名册中剔除,并完成相应的注册登记工作;最后,股东也可通过转让股权来撤销股东资格,将所持股份交给他人(如其他股东、第三方或公司)。
转让股权需签署协议,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若公司解散或停止所有业务运营,股东亦可申请撤销股东资格。
此种情况较为复杂,需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和注销登记。
每种退出方式都有各自的法律程序和要求,故在选择退出方式时,建议咨询法律专家或律师,确保合法、有序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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