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如果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若进入诉讼程序,当离婚双方有一方同意,另一方拒不认同时,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申请离婚的一方可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以求得法院对离婚事宜做出裁决,并需出示有力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的事实。
法院进行开庭审查后,若判定感情破裂,且无法得到修补,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将会应允离婚请求,作出离婚判决书。
如未提出上诉,离婚判决书自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即刻解除。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想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离婚?
若有任意一方不同意离婚,可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达成离婚目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夫妻双方无法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时,便只能诉诸于法律途径,通过法院的裁定来判断是否应当允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需妥善安排关系、子女抚育费用支付、财产分配以及债权债务归属等事宜。
通常情况下,当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离婚请求,而另一方则坚决反对离婚时,若无虐待、遗弃、严重家庭暴力行为、一方与他人或者存在重婚现象,那么法院一般不会做出离婚判决。
对于一方坚决反对离婚的情况,通常需要经历两次诉讼程序。
具体来说,在首次离婚诉讼中,若法院判定双方不得离婚,则在判决书正式生效满六个月之后,方可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在判决书生效未满六个月内,以相同理由和事实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
若在第二次提起诉讼时,法院基本上会作出离婚判决。
除非出现公告送达等特殊情况,否则整个诉讼过程可能需要耗时一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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