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迁户口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一、离婚迁户口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后若无法拿到对方的户口本,迁户口可尝试以下几个途径:向法院申诉。
如户口在双方共有的情况下被扣留,可按侵害权益为名起诉对方。
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可称户口本丢失并申请补发,等待期间便可将户口迁出。
求助民警调解。
若对方不予归还,可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求助,让他们协调处理。
如调解无果,公安机关可依据法院判决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
打印户籍证明。
前往原居住地公安机关打印户籍证明,再带上相关资料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制作居民户口簿。
若公安机关劝说无效,可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制作只包含首页和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注明相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庐江女方离婚迁户口怎么迁
首先,请前往欲迁入地的派出所,填写正式的迁入申请表。
在收到迁入地派出所的确认和支持后,即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回到现在的居住地派出所,提出明确的迁出请求,要求开出详细的户籍证明和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证件;然后,带上以上开具的证明文件及其他所需材料,前往拟迁入地的市县公安部门户政科,递交全部资料以申请迁入资格,领取标注有"准迁证"字样的迁入许可证书;接下来,手持准迁证回到派出所,完成注销原有户口及发放迁移证等事务,凭迁移证及个人件,到预定的迁入地派出所履行最终的迁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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