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死亡1人安全事故如何追责
一、化工厂死亡1人安全事故如何追责
若生产经营组织的决策管理部门、主要领导人或私营企业的投资者未能遵循法律确保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导致无法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将勒令其在限定时间内予以纠正并补充资金;若未能按时修正,生产经营就会被强制关停进行整顿。
在出现上述违法行为且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上述负责人将会面临撤职惩罚,而投资者则需要承受高达20万元的罚款;如果涉及犯罪,还需根据相关承担刑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依照现行法规规定,火灾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定罪及量刑情节,主要涉及到火灾所导致的不良后果。
倘若失火行为酿成了致使他人重伤、死亡的悲剧或使公众与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那么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罚。
在失火行为已经产生严重后果的基础上,若能全面审视并分析犯罪行为人的主观与客观方面的状况,情节相对轻微者,则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的刑罚。
对于何为“情节较轻”的判定,需综合考量主客观各方面的因素,进而做出整体判断。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火灾发生的缘由、犯罪人的动机、火灾所带来的具体损失、犯罪人是否采取了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等等。
具体的量刑结果亦会受到特定火灾情况的影响,例如火灾发生的场所、时间、涉及的人数以及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量刑差异的关键因素。
上述仅为一般性的量刑准则,实际的判决结果仍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进行深入审查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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