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欠债父母有没有义务还
一、子女欠债父母有没有义务还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子女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即年满十八周岁且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时,他们便成为独立自主之成年人,应对其所有行为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为之承担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若子女尚未偿清个人欠款,其父母也无需承担代为偿还的义务。
即便父母自愿为子女偿还债务,亦须取得债权人的明确同意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欠债被列入会影响孩子吗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通常并不会直接对子女参军造成实质性影响。
尽管在相关法律中已经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员存在进入军队服役受到限制的情形。
具体而言,失信人员若为个人,那么他们的失信行为将严重影响其在服役以及现役以及预备役军官评先、评优、晋升职务级别等关键环节中的表现评价。
这种影响仅限于涉事个人自身,与他们的家属,尤其是子女并无关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