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离婚不用给赔偿
一、怎样离婚不用给赔偿
通常情况下,离婚并不涉及经济赔偿责任。
但若离婚方主张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则需要满足以下特定前提条件:即婚姻当事人中有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者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抑或是存在对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实施虐待或遗弃的严重过错。
如因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引发离婚事件,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将有权向对方提出的请求。
而所谓的“损害赔偿”,主要涵盖了物质损失赔偿以及两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怎样离婚不给费呢
在夫妻离婚之后,仅限于以下几种特定情形,当事人才得以豁免支付用。
具体来说,如果某位当事人直接承担了对孩子的责任,那么他或她便可不必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若非直接负责抚养孩子的一方则必须承担这一责任,因为抚养孩子乃是父母的法定职责所在。
若父母未能尽到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向其索取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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