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19岁小孩怎么判
一、时19岁小孩怎么判
关于成年子女父母离异方面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并不会针对已成年的孩子作出判决或裁决。
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在权问题上,主要涉及到的是未成年的孩子。
当子女达到十八周岁时,他们便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不再需要父母的监护,可以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然而,若子女虽已成年却因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或是存在法律规定的需要支付用的特殊情境,也可能会成为法院判案的考虑因素之一,具体如何审理则需依事实状况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离婚带走唯一孩子怎么判
在涉及到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倘若未获得监护抚养权的配偶公然、恶意甚至非法地将未成年子女强行带离家庭,这无疑构成了违反法律并且严重损害儿童权益的罪行。
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能够提供相关的法律判决,这就为我们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目的是确保被遗弃或忽略的儿童能够得到他们应得的关怀与爱护。
另外,如果夫妇二人通过商定协议的方式顺利解决婚姻纷争,进而达成了关于儿童的协商结果,那么根据除违反法律之外的所有原则,应再次将这一问题交割给司法机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合并监护权的归属,随后依照法定程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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