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受理需要本人去吗
一、离婚受理需要本人去吗
在现代社会中,离婚已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进行离婚处理,均需当事人亲自到场。
在此过程中,离婚事宜的协商与处理往往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方面的重大利益调整,因此通常情况下,无论是通过协议离婚还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都必须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参与。
协议离婚,即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应签署书面,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而对于而言,则是由希望结束婚姻关系的一方,携带相关证件如、、簿以及起诉书及其副本,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手续要哪些资料
(1)敬请提供双方各自的户口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亦需附上户口证明原件;
(2)另如前述,敬请提交双方各自的复印件各一份,且同样须附带身份证原件;
(3)值得强调的是,在正式签署时需一式三份,且必须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4)请务必携带并出示证原件;
(5)为确保手续完备,敬请准备孩子的复印件一份,并附带该文件的原件;
(6)最后,为了方便办理相关手续,敬请准备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各两张,分别供男女双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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