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的离婚怎么判
一、有房产的离婚怎么判
在涉及离婚的众多议题之中,夫妻共有的房地产如何合理分配无疑是其中的焦点所在。
面对这一争议问题,审判机构在作出裁决之际,会对多种相关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考量,这些因素涵盖了房产购置资金的来源、双方当事人各自的经济状况、未成年权的归属、各自所做出的贡献程度乃至离婚之后的生存需要等等。
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如果涉案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购置并成为共同财产的话,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其应当被视为平等分割的标的物。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法院仍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维持社会生活的稳定性。
倘若涉案房产系一方在前就已经取得的个人财产,那么在没有特别贡献的前提下,该房产很可能会被判归属于该方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有房怎么判
在涉及离婚问题的诉讼当中,房地产这类重要财物往往构成了夫妻共有财产之一,对于该类财产的分配,我们通常会依据夫妻各自的具体状况以及公正合理的原则来做出裁定。
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房地产的购置途径、产权登记状况、投资比例、婚姻存续期间所作出的贡献度、以及子女抚育所需等等。
若房地产属于,那么原则上应归属个人所有;而若是婚后共同财产,则有可能被进行分割或者由某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院的最终判决目的在于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会顾及到家庭成员的实际居住需求以及未来生活规划。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