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有哪些相关规定
在咱们这儿,要是女方想离婚的话,她有几个条件可以满足:首先,如果女方能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你们俩的关系真的是没法挽回了,她自己也实在是和丈夫过不下去了,那么她当然可以选择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啦;假如说丈夫就是不同意离婚,而且关于孩子的权、财产怎么分等等这些事儿,你们两个人都达不成一个共识的话,那女方也是可以去法院提告离婚的哦;再者,如果你的丈夫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他无法和你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的话,那女方同样可以去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什么条件能起诉离婚
为以下十七点: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3.屡教不改的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
4.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
5.一方失踪另一方申请离婚应当被批准;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疾病或身体有残疾;
7.匆忙结婚却没有真挚感情;
8.婚前隐瞒并婚后治疗无效或明知患病仍结婚;
9.欺骗取得《》;
10.结婚后未居住或无法继续生活;11.包办、买卖婚姻或未建立感情;12.与他人通奸、且无悔改表现;13.懒惰、赌博等不良习惯且屡教不改;14.长期服刑或严重伤害夫妻感情;15.失踪两年以上;16.遭受虐待、遗弃或亲属虐待;1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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