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把业主信息给业主委员筹备组违法吗
一、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把业主信息给业主委员筹备组违法吗
在业委会尚未正式设立的阶段,业主并未应业委会之请求或者获得其书面授权而公开提供过自己的私人信息至任何第三方。
在物业公司负责运营诸如公寓、住宅社区等各类物业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必须确保每位业主的私人信息能够得到妥善保护与尊重,杜绝任何形式的信息泄漏事件发生,因为这不仅可能触犯相关,更会对业主的基本权益构成严重侵害。
待到业委会正式组建之后,物业公司理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地将业主们委托的相关信息提交至业委会处理,以助于业委会顺利展开业主代表选举以及其他相关业务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二、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计算
物业管理费用自开发商通知交付日起正式开征。
请注意,交付日是唯一的计费标准。
无论购房者何时接收入住,皆应从当日开始支付物业管理费。
以下情况将在业主领取门禁卡时启动收费机制:
1.开发商未售完的房产;
2.因开发商因素导致延期交付的房产;
3.若在验房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开发商已同意修复,则需待修复完成后重新计费。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