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诉讼状怎么写
一、第二次诉讼状怎么写
尊贵的法官大人:
首先,我要向您提交一份,以申请终止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以下是相关的信息及原因:
原告名为王××,男性,出生于公元××××年×月×日,现居住地址为:××省××市××××路×号×幢×××房,联系电话为:×××××××。
被告名为刘××,同样为男性,出生于公元××××年×月×日,现居住地址为:××省××市××路×号×幢×××房,联系电话为:×××××××。
我的主要诉求在于,恳请您依据法律规定,批准并执行我与被告之间的离婚请求。
具体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早在20××年,我曾向当地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然而由于案件复杂性,该案被移交至贵院进行审理。
在(20××)第×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明确了我们自20××年开始便因为感情问题而生活的事实。
尽管贵院在判决中给予了被告一个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但是经过半年多的时间,我们的状况依然没有得到任何改变,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
为了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我再次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您能够依法判决并批准我们的离婚请求。
此致,
敬礼!
起诉人:王××
日期:××××年××月××日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开庭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在离婚审理过程中,若一方未能如期出席法庭审理,则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应对:首先,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延误或特殊原因导致其无法按时出庭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书写详细意见的书面材料,并将其提交至法院,以便能依据相关法规进行缺席判决;
由于离婚案件具备其独特性特点,当一方既未表达出愿意出庭应诉的意愿,同时也未向法院提供任何书面形式的离婚意见时,经过两次正式的传票传唤之后,若仍拒绝出席庭审,那么法院有权依法对其进行,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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