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意怎么办
一、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意怎么办
倘若您对交管部门所作出的交通肇事责任判定存有疑义且希望进一步追究,那么您可以采取以下相辅相成的步骤:诚实而有逻辑地表达自身观点与提出申诉:若警方在现场立即作出了处罚决定,您有权向接受处理的相关执法人员现场陈诉自己的观点及寻求 persuading的申诉。
如果该处罚并非当场作出,他们将会在拟处罚通告中明确告知您有权在未来七天内前往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的陈述与辩护。
如若您对该处理结果仍不能满意,可依照法定程序,向上级公安机关(通常为市级公安局)或同级别政府提交书面的复查申请。
在提出复查申请时,您需要详细阐明复查的请求、具体的理由以及支持此请求的关键性证据。
复查的最终结果可能包括维持原决定、推翻原决定或者彻彻底底地撤消原有决定并勒令原处理机构重新作出裁决。
在特殊情况下,如若上级复查机构的判决为“撤消原决定并督促原机关重新制定判断”,并且原机关没有按期给予新的裁定,那么您有权向原机关的监督或监察部门申请请其尽快作出决策,或者直接向上级行政复议机构或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自收到交通肇事责任判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之内,您亦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交重新审定的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责任认定书到底算不算结案
在发生之后,并不意味着一旦取得责任认定书便可以宣称案件已经告一段落。
尽管交警部门已经根据相关认定责任,但仍需向各方当事人明确告知他们拥有提出异议的合法权益。
若当事人对于事故责任认定并无异议,且严格按照责任认定的具体内容进行赔偿事宜,则此类案件可被认为是已经得到妥善处理和结案。
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持有异议,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复核申请书,以使其对事故责任认定做出进一步的审查、审查并给出相应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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