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满,物业有权利不让业主进来吗
一、停车位满,物业有权利不让业主进来吗
对于物业禁止业主将车辆驶入小区的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在小区已无可用车位的情况下,物业确实拥有阻止业主将车辆驶入小区的权力;但是,若小区依然存在空余停车位且业主请求进入时遭到拒绝,那么这种做法便显得有些欠妥并且缺乏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区域范围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和车库,无论其所有权归属如何,均应由业主自行购买或租赁。
占用业主共同享有的道路或其他场所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同样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业主对这些停车位享有自由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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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二、小区业主违建物业有责任吗
物业对小区业主违建具有监管责任。
依照现行,物业应依法阻止此类违法行为,包括发布整改通知与向行政管理部门上报。
如当事态严重,物业亦可行使举报权至城乡规划部门,督促相关机构介入处理。
若物业未对此类行为加以处置,将面临问责风险。
因此,物业应尽职尽责,确保小区规划及秩序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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