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要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要离婚怎么办
面临一方提出离婚,您可以这样处理:
1.。
若你们都想离,也能就财产分配、达成共识,那么可前往民政局办理。
其省钱又保护隐私,但也可能有利益纠纷,存在风险。
2.诉讼离婚。
若对方不愿意离或达不成一致,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由法院介入调解,如若调解无效、感情破裂,则会判令离婚。
其具备强制执行力、公正公平,缺点是耗时久、花费大、保密性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离婚
在夫妻中,若其中一方发生了下落不明的情况,另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两种方式解决问题:首先是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的请求,再进而提出离婚诉讼;或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相关条款,第四十条明确阐述了宣告自然人失踪所需满足的条件,即自然人下落不明需达到两年以上时间,在此期间内,与该自然人存在利益关联的人员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自然人宣告为失踪人。
同时,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四款也对离婚诉讼的程序和条件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先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果,则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应先行进行调解工作,如经调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无法挽回,则应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当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同样应得到人民法院的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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