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诉讼费怎么收?
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而离婚财产诉讼费的收取标准,可能会让很多人感到困惑,离婚财产诉讼费到底应该怎么收呢?
解决方案:
离婚财产诉讼费的收取标准,一般是根据财产的价值来确定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财产总额,是指起诉时的财产价值,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财产的价值发生了变化,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不通过法院进行离婚财产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的方式解决,那么就不需要支付离婚财产诉讼费。
相关法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 50 元至 300 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小编总结:
离婚财产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根据财产的价值来确定的,财产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财产的价值发生了变化,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不通过法院进行离婚财产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的方式解决,那么就不需要支付离婚财产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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