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方能否以承担违约责任为由解除合同
违约方能否以承担违约责任为由解除合同
违约方通常不能仅以承担违约责任为由解除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违约方想要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如果因为违约情况的发生,继续履行合同已经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违约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财力物力超过预期利益:当违约方继续履行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时,且合同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为了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可能会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但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非恶意且显失公平等特殊情况:在一些长期性合同中,如果违约方非恶意违约,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显失公平,且守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可能会在极为严格的条件下允许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并不意味着违约方可以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即使合同被解除,违约方仍需要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赔偿损失等。法院或机构介入是基于公平、诚信等原则的考量,而不是因为违约方享有解除权。这种解除属于合同的司法解除,与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制度有显著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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