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改名字了,业主不装修算违约吗
一、装修了,业主不装修算违约吗
合同主体的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视为一种违约行径。
具体而言,若一方合同当事人未经另一方的默许及允许,擅自将自己所享有的合同权益和应承担的义务转让给了第三者的话,那么就可以被定性为违反了该份合同的约定。
假如合同的主体仅发生了诸如名称、姓名等信息上的变动,并未涉及到实质性的权利义务转移,则并不构成违约行为。
“合同转让”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是指每一方当事人将自己所具有的合同权利、应当负担的合同义务,或者是同时包括以上两者在内的合同权利义务,所有或部分地移转给第三方。
这种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合同主体的变更,更为精确地说,其实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换言之,它是在保证合同关系内容不受任何影响的前提下,对合同的权利主体或是义务主體进行的调整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百四十六条
转让债权,未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装修公司没有出合同收了5000元可以退吗
关于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须根据具体情形予以确定。
1.若双方并未签署任何书面合同,此种情况下,定金原则上可被追回。
您可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该问题,且在此过程中并不涉及任何违约行为。
2.若是将定金视为缔结主合同之担保而支付的款项,在交付定金的一方拒绝签订主合同时,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拒绝签订合同,则应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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