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定金罚则与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
一、民法典定金罚则与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定金与违约金不得同时并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双方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设定了定金,则当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之时,另一方有权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进行救济。
若定金无法完全填补因一方违约所引发的经济损失,已违约一方可提出申请,请求支持其向对方索要超过定金金额部分的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交了定金和中期,终止合同,可以退款吗
若付款方未能按照契约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而选择解除该项合约,则其无权要求全额返还所付定金;反之,若收款方有意终止该份合约,势必要归还双重金额之定金。
定金乃指为了保障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由合同各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其中一方当事人须提前向对方支付特定数额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
三、民法典还没有签合同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吗
在尚未签署正式合同时,若出现某些重要因素的误解、极度的不公正、严重的欺诈行为等造成合同的宗旨无法达成,则支付定金的一方可要求退还定金。
如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其履行的义务与合同条款相违背,从而导致合同的宗旨无法达成,则该方将失去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其履行的义务与合同条款相违背,从而导致合同的宗旨无法达成,则该方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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