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证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此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公证费用
离婚后房产公证,如何保障权益? 离婚后,房产公证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公证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公证后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明确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如果协议中已经明确了房产的归属,那么在公证时只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那么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房产的归属。
公证后,需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一方不配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小编总结:夫妻离婚后公证处公证过后的房产,需要注意公证时的材料和费用,以及过户手续的办理,如果一方不配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离婚协议中要明确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避免出现纠纷。
在公证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此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公证费用。,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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