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财产收费标准,你了解多少?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环节,离婚案财产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离婚案财产收费标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财产不超过 20 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的范围包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如何确定离婚案财产的价值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的价值需要通过评估或者协商来确定,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的价格确定财产的价值,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或者财产的价值难以确定,法院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财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的方法、过程、结果等内容,双方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或者鉴定。
相关法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 50 元至 300 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小编总结
离婚案财产收费标准是根据财产的价值来确定的,不超过 20 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财产的范围包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在离婚案件中,财产的价值需要通过评估或者协商来确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或者财产的价值难以确定,法院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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