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人过世不到年是否还有赔偿费
一、农村拆迁人过世不到年是否还有赔偿费
在农村拆迁中,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款是根据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发放的。如果拆迁人在拆迁协议签订后过世,且在约定的拆迁补偿发放期限内,通常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相应的拆迁补偿权益,包括赔偿费等。
然而,如果拆迁协议中明确规定拆迁补偿款仅发放给在世的拆迁人,那么在拆迁人过世不到年的情况下,可能不会再有赔偿费发放给其继承人。
具体是否还有赔偿费,需要依据拆迁协议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来确定。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由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
二、农村建筑能否得到
农村违章建筑通常不能得到征地补偿。
一方面,违章建筑是违反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而擅自建造的,其本身不具有合法的建设手续和产权,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要求。在征地过程中,对于违法违规的建筑,政府部门有权依法予以拆除或不予补偿。
另一方面,征地补偿是给予合法的土地使用者和地上附着物所有者的合理补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违章建筑因其违法性,不在合法补偿的范围之内。
然而,如果在征地过程中,对于一些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和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给予适当的补偿。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如建筑的历史背景、建设时间、对公共利益的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
三、农村征地的程序是什么
农村征地的程序如下:
1. 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 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征地方案应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3. 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4. 报批。由市、县人民政府按规定上报省级或国务院批准。
5. 征收土地公告。经批准的征地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
6. 支付征地补偿款。按照征地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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