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纠纷的案由有哪些
一、合伙纠纷的案由有哪些
1. 普通合伙纠纷:主要涉及合伙人之间在合伙事务执行、利润分配、入伙退伙等方面产生的纠纷,如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擅自处分合伙财产等。
2. 有限合伙纠纷:包括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规定引发的纠纷,以及有限合伙的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3. 隐名合伙纠纷:在隐名合伙中,因隐名合伙人与显名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或被违反而产生的纠纷,如隐名合伙人的权益保护、显名合伙人的行为对隐名合伙人的影响等。
二、能否调解解散
法院可以调解公司解散。在某些情况下,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如果各方当事人能够就公司解散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避免公司进入解散清算程序,减少股东和公司的损失。但如果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调解公司解散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以确保调解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最高院合伙未清算起诉书怎么写
以下是一份最高院合伙未清算起诉书的范例:
**《合伙未清算起诉书》**
原告:[原告姓名],[性别],[号码],住址:[具体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若有法定代理人需注明]。
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名称]律师。
被告:[被告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具体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对合伙事务进行清算;
2. 判令被告向原告交付清算后的合伙财产;
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合伙成立时间]共同设立合伙,合伙经营[合伙经营项目]。然而,合伙事务至今未进行清算,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人有权要求清算合伙事务并分配合伙财产。故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证据和证据来源,姓名和住所:
1. [列举相关证据,如、财务报表等];
2. 相关证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及住所。
此致
[最高院名称]
起诉人:[原告姓名]
[起诉日期]
在撰写起诉书时,应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格式进行书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合伙纠纷的案由有哪些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