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人在外地怎么办
一、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人在外地怎么办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人在外地,有以下几种情况和解决方式。
(一)协议离婚
1. 若双方在外地工作生活超过一年,可在当地的法院通过诉讼调解离婚。需要提供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如等。法院会按照协议离婚的程序进行调解,出具调解书,其效力等同于。
2. 但如果想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过部分地区开始推行跨省通办离婚登记的试点,符合条件(如在当地居住一定期限等)的夫妻可以在常住地办理协议离婚。
(二)诉讼离婚
若一方不愿意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可以直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双方意愿及案件事实进行审理判决。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等问题达成一致,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二、双方都没有怎么离婚
如果双方没有证,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处理所谓“离婚”事宜。
(一)如果是从未办理过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处理。这种情况下要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离婚案件受理,经审理后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处理,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二)如果是结婚证遗失或损毁
这种情况下,可以持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补领后再按照正常的,如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向法院起诉。
三、双方不是一个城市怎么办离婚
如果双方不在一个城市,办理离婚有以下情况:
(一)协议离婚
1. 通常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部分地区实行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诉讼离婚
1.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即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2. 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 特殊情况下,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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