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想离婚怎么办
一、哺乳期想离婚怎么办
哺乳期内想要离婚,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女方提出离婚,可与男方协商。若双方能就离婚相关事宜,如、等达成一致意见,可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便可解除婚姻关系。
若协商不成,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而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若男方在哺乳期内提出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除非女方存在重大过错,例如女方与他人或者与他人等情形,法院才可能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哺乳期离婚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和实际考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有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在一方不愿离婚的情况下,可分两种途径来解决:
一是不成,可选择。婚姻自由包括自由和离婚自由,若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等情形,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二是给不愿离婚的一方一些时间和空间,尝试再次沟通协商。可以请双方都信任的亲友从中斡旋,找出对方不愿离婚的原因,尝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看能否促使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但如果沟通协商无果,诉讼离婚是保障离婚权利的有效法律途径。
三、程序怎么走
自愿离婚即协议离婚,通常需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簿等,同时需签署,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是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受理,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如是否属于自愿离婚、对相关事项的协商是否真实合法等。
三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以上是关于哺乳期想离婚怎么办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