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离婚时会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吗
一、有案底离婚时会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吗
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作出离婚裁决的标准包括:
1、存在或者与他人的事实;
2、施行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现象;
3、有频繁沉迷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多次劝说无效;
4、因为情感不合而连续两年以上;以及
5、其他所有能够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以下是其中几种具体的情况,这些情况下,有权依法做出离婚裁决:
1、一方患有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疾病,或者由于身体上的缺陷无法进行正常的性行为,并且这种状况难以通过治疗得到改善;
2、在婚前对彼此了解不足,草率决定结婚,婚后未能建立深厚的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3、在婚前故意隐瞒自己患有精神疾病的事实,婚后经过治疗也没有好转,或者在婚前已经知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却仍然选择与其结婚,或者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突然患上精神疾病,经过长时间的治疗也不见好转;
4、一方故意欺骗对方,或者在过程中采取虚假手段,骗取到《》;
5、双方在办理之后,并未共同居住生活,而且双方之间的关系已经无法修复;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立即提出离婚请求,或者虽然已经共同生活多年,但是确实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
7、一方与他人存在通奸、的行为,经过仍然没有悔过之心,无过错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或者过错方提起离婚诉讼,对方不同意离婚,经过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双方之间的关系已经无法挽回;
8、一方因为触犯法律而被判处长期徒刑,或者其所犯的罪行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9、一方下落不明超过两年,对方提起离婚诉讼,经过公告查找确认其确实下落不明。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应当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父母离婚后孩子小,到孩子几岁可以重新原则跟谁生活
在涉及到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享有自主决定与何人共同生活的权利。
根据现行的明文规定,当此类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的时候,法院在裁定其归属问题时,必须充分尊重大孩子自身的真实意愿为首要考虑因素,也就是说,孩子若明确表示愿与其希望共同生活的那一位家长共度时光,并且这位家长的行为确能确保孩子得到全面、健康的成长环境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庭便可遵照子女的意愿,将抚养权判归孩子所期望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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