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掉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掉
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但若其配偶坚决反对离婚,仍有可能实现离婚目的。
一旦诉讼程序正式启动,无论是被告方是否同意离婚,法院都会依据相关法规对案件进行严肃且公正的审理与宣判。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原告方主动发起离婚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材料并依法受理之后,首先会进行调节工作。
若经过调解,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则法院应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对方不接受传票怎么办
在要打离婚时,如果对方不肯接传票,不用担心,法院会用其他方法让你知道。
比如可以找个,把传票放到他家里去,这就是所谓的“留置送达”。
万一这样还不行的话,就只能用“公告送达”了,也就是法院会公布这个消息,或者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告诉大家这件事。
最后,要是对方没来参加开庭,也是可以判的哦!只要他没给出合理的解释,那么法庭还是会做出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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