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户籍地可以离婚
一、不回地可以
即使您们并非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亦可依法办理,然而此种情况仅限于通过法院提起的诉讼程序进行离婚。
倘若涉及夫妻双方均有离婚意愿的情形,应遵循相关规定前往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事宜。
在此过程中,夫妻双方需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
待经过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若双方均未改变主意,便可顺利领取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哺乳期能办理离婚吗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哺乳期间的妇女,亦可依法进行婚姻的解除手续,然而在办理相关事宜时需特别留意如下几点:首先,在哺乳期间的妇女在处理离婚事务时,享有特定的法律保护,法院在做出裁决时,将充分考量到子女的抚育权以及母亲的合法权益;其次,若夫妻双方能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则可选择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最后,若出现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违法行为,哺乳期间的妇女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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