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未成年人有关系,(分手了)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和未成年人有关系,(分手了)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以下几种情况中,行为人均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当对方处于非自愿的状态时,无论该行为发生于何时何地,因为涉及到上的侵犯人身自由权和强制猥亵、名,均应判决被告在监禁的基础上,附加民事赔偿责任。
(2)若对方是满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即使在其自愿的前提下发生性行为,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范畴,具体需要根据案情分析定性。
若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即便自愿参与,依然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只要自愿进行性行为,且与之发生关系的并非特定人员,那么此种情形既不是犯罪,也不构成违法。
(3)若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的对象,是对该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或,行为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二十六、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二十七、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分手了男朋友要求还钱怎么办
1. 如果有一方心甘情愿地给另一方一些小礼物和现金,这些都是带有送礼性质的,那么即便他们之间的感情不再如初,通常情况下也不应该再去要求对方归还了。
2. 假如有一方在恋爱关系结束之前花了很多钱来筹备婚礼,那么在分手之后,他们俩完全可以坐下来商量一下,看能不能返还一部分物品,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适当地退回一部分钱财。
3. 假设在恋爱过程中女方曾经明确告诉过男方这笔钱是借给他的,那男方就应该在约定的时间内归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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