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身边人洗钱怎么举报
一、怀疑身边人洗钱怎么举报
根据相关,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察觉到涉及洗钱活动时,都享有向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的权利。
而作为专业性的金融机构,它们亦承担着配合政府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职责。
这里所提及的“金融机构”包括依据法定程序设立的,专门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与汇款机构、信托投资、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等,以及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并公开发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反洗钱法》第三条
在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二、参与洗钱怎么定罪
涉及洗钱行为者将被以名进行起诉和量刑。
凡参与此犯罪活动者,除面临被依法没收非法所得之外,还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或,同时需缴纳相应的,其金额通常为所洗钱款数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之间。
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仍需缴纳相应的罚金,其金额同样为所洗钱款数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之间。
对于在该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可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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