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如何申报户口迁移
一、父母如何申报户口迁移
1. 首先,您需前往当地的民政机构,领取离婚证书。
2. 若子女已经完成了户口登记工作,那么在进行户口迁移时,只需向配偶户口所在辖区的公安机关提交子女的户口簿、明以及夫妻双方的户口簿,以提出户口迁移申请。
3. 根据离婚证书中关于权的相关规定,向待转入地区所属的村镇委员会或者社区委员会提交入住证明信件,同时向该地区的公安机关提交准许入住证明的申请。
4. 获得准许入住证明后,向子女的公安机关提交《迁移证》的申请。
5. 最后,携带《迁移证》至拟入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入户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户口未婚影响离婚吗
若户口簿所载的婚姻状态为“未婚”,仍然可以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当事人双方需共同前往当地民政局申请并办理离婚证书。
如当事人户口本上记载的婚姻状况同其真实状况存在不符之处,当事人可向婚姻登记机构提交详细且准确的书面解释说明。
在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对档案资料进行仔细核实确认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依照相关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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