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全款卖房怎么判
一、离婚前全款卖房怎么判
在结婚之前,如果房产的购买完全是用原始资金购得的,并且房地产的所有权注册登记在出资一方的名字之下,那么在离婚之际,该房产将被视为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进行分割,仍然完全保留给出资者个人拥有。
若此房产在结婚后,已经被共同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字之下,此时此刻,这处房产就可以理解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当他们面临离婚的困境时,应该透过双方协议来决定如何分割这处房产,如果协议无法达成共识,将会依据相关,对房产的分割问题做出公正的裁决和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妻子有房产离婚怎么判
若该不动产为婚后使用购置,无论登记在何方名下,均应作为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若婚姻期间双方均无明显过失行为,那么离婚之时理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平分;倘若该不动产乃婚前由当事人个人署名购买,便不能归入婚后共同财产范围,其所有权多被认可为个人财产。
至于涉及此类房地产纠纷,烦请诉诸法院裁决,因为法院会根据相关事实和依据,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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