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应该有冷静期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离婚不应该有冷静期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针对离婚事宜,设置了为期一个月的冷静期。
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现实角度来看,离婚皆应设立冷静期。
因为在情绪激动时做出的决定往往难以持久。
离婚冷静期对当事人双方而言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如若男女双方坚持希望通过自愿解决问题,则申请双方必须提供证明、公民明、所属单位或机构、村镇委员会或社区委员会开具的推荐信、以及书等相关文件,并亲自前往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办理。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不在场怎么判
如果你们闹离婚,但是一方根本不露面参加庭审,的话是这样处理的:
1、离个婚,作为原告的你就能把自己当儿戏,直接跑了,好那只能算是你“撤诉”;
2、至于那个不守家规的被告,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一个合理的缺席判决。
这个缺席判决就是说在的时候,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场,那么法院就会按照法律规定,对这个案子进行审理,然后给出一个判决结果。
这种判决方式,我们通常称之为“缺席判决”。
也就是说,如果在开庭审理的时候,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场,法院就只会针对这一方当事人进行提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等程序,然后在审核确认了没有到场的那一方当事人提交的或者答辩状以及相关证据之后,再依法给出一个判决结果,这就是所谓的“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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