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没了,该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如果夫妻一方去世了,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就会成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该怎么办呢?
需要明确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已经成为了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需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中哪些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协商解决:可以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协商,确定遗产的分配方案。
- 起诉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遗产的分配方案。
- 申请宣告死亡:如果夫妻一方失踪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如果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小编总结:
在夫妻一方去世的情况下,另一方需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中哪些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遗产的分配方案,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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