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归女方能改姓名吗
一、离婚子女归女方能改姓名吗
父母离婚并不能对子女的姓名权产生任何影响。
无论子女跟随何方生活,他们都享有选择跟从父姓或者母姓的权利。
若在离婚之后,孩子被判归母亲抚养,并且征得孩子父亲的同意,那么母亲有权为孩子更改姓名。
若孩子父亲对此表示反对,母亲便不得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在此情况下,若母亲未经允许擅自更改了孩子的姓氏,孩子父亲有权向提出申请,要求恢复孩子原来的姓氏。
在进行姓名变更的过程中,必须获得的明确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离婚子女归什么人
离婚之后,直接扶养的一方会拥有孩子的和抚养义务。
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儿童,通常情况下,母亲会被赋予这一权利,然而若在母亲身上出现法定的不适合抚养孩子的问题时,父亲也有可能获得。
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孩子,他们的抚养权可以通过父母之间的协商决定,如果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将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为原则进行裁决。
而对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孩子,他们的真实意愿将会得到充分尊重。
以上是离婚子女归女方能改姓名吗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