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若有一方未能达成共识并希望舍弃对育儿的责任,那么双方可以透过和解的方式共同商定由另一方作为主要的家长来抚养子女;而在这个过程中,尚未直接负责照顾孩子的另一方则必须承担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
倘若双方均无法提供合格的生活环境以确保子女的幸福成长,那么将依据子女的具体年龄、父母亲的培育能力与意向以及子女自身的生理及需求等多方面权衡考虑,从而作出有利于子女幸福权益的判定。
特别是在涉及到八周岁及其以上儿童的真实意愿时,法院更应予以高度重视。
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例如当双方均同意放弃和,并且无其他亲属或机构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时,法院或许会考虑将孩子交由领养机构或者其他专业组织进行妥善照料。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两孩子离婚孩子归谁管
对于已婚家庭且育有两名子女的夫妇而言,倘若面临离婚的困境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分配将会成为关注焦点。
通常来讲,男女双方会分别承担起抚养一名子女的责任。
另一方面,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来说,大部分法律都主张将其交由母亲亲自抚养为主导原则。
若子女年满两周岁,父母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应提交至法庭进行审判,而法官则需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来作出裁决。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际,他们的真实想法和意愿应该被充分尊重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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