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一共多久
一、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一共多久
在此,我们需向广大读者明确阐述关于女性员工“三期”的相关概念及含义。
具体来讲,所谓的“三期”即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
其中,孕期通常被定义为:①自怀孕之初,以末次月经的第一天起计算,直至产前15天为止;②自怀孕之始,同样以末次月经的第一天起计算,直至分娩当日。
而产期则可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解释:①从产前15天至产假期满,这一期间的长短根据国家及各省级地区的相关所规定的产假及延长天数的截止日期来确定;②自分娩之日起,至产假期满,同样依据国家及各省级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产假及延长天数的截止日期来确定。
至于哺乳期,则是从产假期满之日起,直至婴儿年满1周岁之日止。
由于产假的灵活性,以上对于孕期与产期的划分仅作为一般性的理解,实际情况还应结合产前休假15天的具体时间来判断。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
第1款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对产前15天开始休产假的规定不是硬性的,是“产前可以休假”,当然也“可以不休假”,女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产前是否休假,这也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条
“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的立法精神。
二、母亲有哺乳的权利吗
在哺乳期内,即是指女性员工在生育完毕后,对尚处于未满一周岁之婴幼儿进行母乳喂养的这段特殊时间段。
在此期间,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女性员工应当享有的哺乳权利和福利待遇。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哺乳期的时长并不会因为女性员工是否选择以母乳方式喂养子女而有所区别或者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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