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卖淫被拘留十五天12年了还会在吗
一、2011卖淫被拘留十五天12年了还会在吗
其实这事儿吧,你别太担心,就算没能消掉这个记录,但也不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案底”哦。
简单来说,卖淫这种事就是行政违法的行为啦。
被拘留了七天的话,那就不能算是有犯罪案底了。
案底嘛,就是指某个人以前做过什么违法或者犯罪的事情,也可以叫做前科。
每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都会被保存在当地或者更高级别的档案里,这就像是我们人生中的一段黑历史。
案底呢,一般就是说某人过去犯法或者犯罪行为的记录。
在咱们国家的法律里面,它主要指的是那些曾经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些档案一般都是放在公安局那里保管着的。
至于那个治安拘留,它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也有人把它叫做行政拘留。
《》第六十六条
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
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卖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五天,不得。因为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采取的强制措施,不适用治安案件。但如果被拘留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如果是行政拘留就不能取保候审,如果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不关押不会有社会危险性。
二、的具体有什么
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条件如下所述:首先,本罪的犯罪主体为普通主体,即要求参与其中的人必须是卖淫活动的实际组织者,可以是单独一人,亦可由数人共同组成;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则主要涉及到社会公共安全以及他人的人身权利,同时也触犯到了社会道德风尚这一重要领域;再次,从客观层面来看,本罪的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最后,从主观角度出发,本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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