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原劳动合同需要重签吗
一、公司被收购原需要重签吗
在收购完成后,倘若原有雇佣形式所涉及之合同依旧存在且具有法律效力,则无须重新签订其内容。
这是因为,合并后的法定主体在法律上完全接替了原用人单位的所有合法权益以及相关责任,故而整合之后的用人单位会严格按照原先的劳动合约定定义务进行履约。
这就意味着,被收购方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在工作环境、薪资待遇及相关福利方面并不会受到任何的改变。
我们也不能排除在特定情况下,例如收购方对桐业员工的工作环境、薪资待遇及相关福利设施方面提出全新的要求,那么桐业及其员工必须经过充分的沟通和谈判,以期达到共识,进而订立新的合同来规范双方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可以同时和不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吗
根据我国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任何自然人不得在同一时间段内分别与两家不同企业签署两份劳动合同。
除非发生在全日制用工关系这种特殊情况下,否则单个劳动者将无法在两家不同单位内签署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如果个别劳动者存在同时与两个或以上用人机构签署劳动协议的行为,这无疑是在公然违背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任何一个用人单位都有权利在任何时候终止或解除与这类劳动者所签署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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