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因买方原因终止,约定的中介费能少付吗
一、购房合同因买方原因终止,约定的中介费能少付吗
在购房合同因买方原因终止的情况下,约定的中介费是否能少付,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一)看合同约定。若购房合同及与中介签订的服务合同中,对因买方原因导致时中介费的支付有明确约定,例如约定按一定比例减少支付或全额支付等,应按此约定执行。
(二)看中介服务的完成情况。若中介已完成大部分服务,如已促成买卖双方达成购房意向、提供了大量房源信息并协助完成部分交易流程等,即便合同因买方原因终止,买方也可能需支付大部分甚至全部中介费。因为中介已履行主要义务,买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不能免除其支付中介费的责任。
(三)看中介是否存在过错。若中介在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房源等过错行为,影响了交易的正常进行,买方可以据此主张减少中介费的支付。
二、卖方违约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拒绝履行合同。比如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卖方明确表示不愿意将房屋交付给买方,或者拒绝配合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等。
(二)迟延履行。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例如未能按时交房,或者拖延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且在合理催告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瑕疵履行。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房屋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墙体渗水等,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且未按约定进行修复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卖方在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将该房屋卖给他人,导致无法向原买方履行合同义务。
(五)擅自变更房屋用途。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改变房屋原规划用途,从而影响买方对房屋的使用。
(六)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如隐瞒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形,致使合同无法顺利履行。
三、房屋买卖合同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当房屋买卖合同与网签合同不一致时,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若不一致是因笔误、录入错误等非实质性原因导致,且双方对实际约定并无分歧,可通过协商,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对错误内容进行更正,明确以真实意思表示为准,使两份合同内容保持一致。
(二)若涉及实质性条款不一致,比如房屋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关键内容存在差异,需先确定双方真实的合意。若能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结果签订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若无法协商一致,且两份合同均有双方签字或盖章,需结合合同签订的时间顺序、实际履行情况等因素,判断哪份合同更能体现双方真实意思。一般而言,实际履行的合同更能反映真实交易情况。
此外,若因网签合同不一致引发纠纷,可向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反映,寻求行政指导与协助,必要时也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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